北滘一家具厂老板拖欠工资达56万多元,员工要求赔偿。老板拒不支付上演逃匿,北滘警方千里寻匿,四个月将其抓获。
2011年9月14日,北滘镇某家具有限公司因老板拖欠工资而停工,该公司20多名员工在厂门口聚集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结算7至9月的工资。
立案后,北滘派出所领导格外的重视,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根据有关信息多次派员赶赴肇庆、茂名、吴川等地摸排走访。期间,民警多次做黎某家属的工作,规劝黎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有结果。
2012年1月5日,专案组通过侦查终于发现黎非常有可能躲藏在湛江吴川市,于是立即驱车前往抓捕,后经过连续四天的排查走访,于1月8日在吴川市梅菉镇大兴路一士多店成功将黎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黎某对恶意欠薪逃匿的罪行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警方提醒:《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对应赔偿相应的责任的,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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